關於差傳委員會 |
「差傳委員會」細則 (二00五年一月二十四日經堂代表會通過)
(甲)差傳組織與架構 (1)堂代表會轄下成立「差傳委員會」,取代現時的差傳專款小組。 (2)差傳委員會的成員由下列成員組成: ◆ 本堂全體牧師 ◆ 執事會代表二人 ◆ 各單位堂代表一人 * 堂代表會可按情況額外委派宣教同工或信徒加入此委員會。 (3)差傳委員會成員之任期:
(4)差傳委員會設立主席一人及書記一人。
(乙)差傳委員會之權責: 差傳委員會秉承堂代表會意旨,策劃及統籌全堂差傳事工,包括: (1)鼓勵本堂教友參與差傳事工。 (2)支持及關顧本堂所差派或本堂認可的差傳機構所差派本堂所揀選的弟兄姊妹。 (3)策劃和推動本堂差傳事工。 (4)統籌及運用本堂差傳資源。
(丙)差傳委員會之工作範圍: (1)制定本堂差傳政策。 (2)培育本堂教友認識、關懷、支持並參與差傳事工。 (3)策劃和推動本堂差傳活動,包括短期和長期之宣教活動、差傳年會及舉辦 講座、培訓課程等。 (4)編制差傳預算,並審核對差傳機構的資助。 (5)與差傳機構及受本堂差派的宣教士建立緊密的伙伴關係。 (6)鼓勵本堂教友獻身宣教事工。 (7)制定接納宣教士之準則及程序,並審核宣教士之申請;及 (8)其他在履行委員會之權責時相應之工作。
(丁) 另 籌備小組建議就現時「差傳專款」與「對外捐款」的運用作進一步釐定。小組建議若受資助的機構有本堂教友參與事奉,而該教友已接受教會差派者,有關資助由 「差傳專款」支付。差傳委員會負責鼓勵信徒關懷和支持有關教友之事奉。其他未有本堂教友參與,或參與之本堂教友未接受教會差派者,則經由經濟委員會商討 後,由本堂「對外捐款」中資助。 |